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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批准延长核反应堆的60 年运行期限

日本内阁批准一项全新十年绿色转型政策,助力日本至 2050 年实现完全脱碳。新政策将在 2030 年取代现有老化核电站并为在无任何能源的地区修建新型先进核反应堆而铺平道路。此政策还延长核反应堆的60年运行期限,尤其排除维检及其他停机时间来计算核电的整体使用年限:反应堆因监管检查或法院禁令而停止运行10年的,可允许70年的运行期限。高放射性核废弃物最终将由政府负责处理。实施新政策所需的法案刚刚提交给议会。
据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出台的现行规定,原则上将核反应堆的运行期限限制在40年, 但通过核监管局 (NRA) 退化检查的反应堆可再运行20年。 延期只允许一次,也就是反应堆达到60年的运行年限必须退役。
继福岛事故后,日本逐步减少对核电的依赖,从2010年的25%下降到2015年的1%,并在2021年回升至 6.7%。事故前,日本共有分布在17个发电厂的54个反应堆并在2010 年实现 49 GW的发电量,而2021年降低为 33 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