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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能源新闻

美国海洋能源管理局(Bureau of Ocean Energy Management,BOEM)宣布已最终确定缅因湾风能区(Wind Energy Area,WEA)的指定,并即将对该区域潜在的海上风能租赁活动进行环境审查。最终的 WEA 有可能支持 32 千兆瓦的风力发电能力。WEA 总面积约为 8100 平方米,位于美国缅因州(潜在风力发电能力为 3 千兆瓦)、马萨诸塞州(10 千兆瓦)和新罕布什尔州沿海,距离海岸约 37 至 148 千米。关于对 WEA 区海上风电租赁活动的潜在影响进行环境评估的公告将启动为期 30 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如果美国联邦海洋开发局决定在 WEA 进行租赁销售,还将启动另一个公众意见征询期。在联邦层面,美国的目标是到 2030 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30 千兆瓦,到 2035 年浮动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15 千兆瓦。美国还计划到 2050 年使海上风力发电能力达到或超过 110千兆瓦。
孟加拉国国有石油公司 Petrobangla 宣布对孟加拉湾 24 个区块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探进行新一轮国际招标,并希望根据新的生产分成合同(PSC)提高能源产量。2024 年孟加拉国勘探招标是八年来首次进行海上地块招标,其中包括 15 个深水区块和 9 个浅水区块。该招标对55家国际公司开放。孟加拉国上一次海上油气勘探招标是在 2016 年,虽然在 2019 年签署了新的 PSC,但没有进行招标。孟加拉国内阁于 2023 年 7 月批准了新的 PSC。2022 年,孟加拉国的天然气和原油产量分别为 243 亿立方米和 30.9万吨。该国天然气探明储量为 2430 亿立方米,原油探明储量为400万吨(2022 年)。
俄罗斯天然气公司 Gazprom 的子公司 Gazprom International 已启动招标,出售其在荷兰、英国和丹麦北海地区的天然气资产。Gazprom International 计划出售其在与 Wintershall Dea 合资的 Wintershall Noordzee (WINZ) 公司中 50%的股份,以及在参与 Sillimanite 气田开发的财团中持有权益的子公司 Gazprom International UK Limited 的 100%股份。此外,交易还包括出售 Gazprom UK Limited 的 100%股份,该公司持有 Gazprom UK Resources 公司的股份,并在参与 Wingate 气田开发的财团中拥有权益。同时,WINZ 还持有参与 Sillimanite 和 Wingate 气田开发的财团的权益。投标起价为 3.44 亿欧元。作为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 International)与温特沙尔公司(Wintershall)资产交换的一部分,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于 2015 年成为 WINZ 公司的股东。Winz的投资组合包括参与荷兰、英国和丹麦的33个海上许可证,其中有36个已知油田。公司的主要生产项目是 K18-Golf、Wingate、Q1-B、Q1-D 和 Sillimanite,这些项目约占 WINZ 开采产品的 90%。开采出的天然气以现货合同的形式输送到欧盟市场,但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 International)在 2022 年大幅减少了管道天然气供应量。
卡塔尔国有企业卡塔尔能源公司 QatarEnergy 宣布了其北部气田 (North Field) 开发的一个新的液化天然气 (LNG) 扩展项目,名为“北田西”(North Field West),该项目将在 2030 年底之前将卡塔尔的 LNG 产能提高近 85%,从而使产量从每年 7700 万吨增加到 14200 万吨。此外,卡塔尔还宣布在北部气田发现了大量额外的天然气储量,估计为 240 万亿立方英尺(约 68000 亿立方米),以及大约 100 亿桶额外的凝析油储量(总凝析油储量超过 800 亿桶)。卡塔尔能源公司目前正在开发每年 3200 万吨的“北田东”(North Field East) 项目和每年 1600 万吨的“北田南”(North Field South) 项目,该集团已经与多家跨国公司签订了供应协议,包括道达尔能源公司、壳牌、意大利石油公司、中石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埃克森美孚和康菲石油公司等。2022 年,卡塔尔生产了 1060 亿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排名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澳大利亚),并拥有证实的天然气储量约为 24 万亿立方米。
欧盟委员会批准了一项 40 亿欧元的德国国家援助计划,帮助受欧盟排放交易计划(ETS)约束的德国工业部门实现生产过程的去碳化。该措施符合欧洲和德国的环境目标,并符合欧盟国家援助规则。要从该计划中获益,脱碳项目必须由受欧盟排放交易计划(ETS)约束的大型工业排放企业主导(化学、金属、玻璃或造纸行业),并且必须在 3 年内实现 60% 的减排量,并在 15 年内与基于排放交易计划基准的最佳可用传统技术相比实现 90% 的减排量。这些项目将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来选择,并会考量每吨避免二氧化碳排放所请求的最低援助金额,以及排放减少的速度。一旦入选,它们将根据双向差价合同(即所谓的“气候保护合约”)获得为期 15 年的可变年度补助金。该计划的部分资金将通过恢复和复原基金(RRF)提供。